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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一、越南商標法律 2005年11月,越南頒布了統一的《知識產權法》,并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施行。2018年1月15日,越南知識產權法*四次修正案生效。 二、越南商標注冊概況 越南商標遵循“申請在先”原則。越南為馬德里成員國,既可以選擇在越南進行單獨商標申請,也可以選擇通過馬德里*越南申請商標。公司和個人均可以在越南申請商標注冊。 三、越南商標注冊詳細介紹 越南商標注冊程序為:申請-形式審查-
商標使用證明 商標未使用可為撤銷商標理由,欲避免因未使用而被撤銷,商標應在下列期間具有使用事實: 1. 自申請日起3年內,須提出**次的真實使用聲明,未于期限內提出,如該商標尚在申請階段,申請案會被自動放棄;或如在此3年期限之中,商標已獲準注冊,該注冊商標會被視為自動撤銷。 2. 自注冊日起5年內,須提出*二次的真實使用聲明,未提出則商標自動撤銷。商標注冊人應在注冊滿5年后(有1年寬限期,即為注冊
商標注冊提交申報時,關于商標logo的顏色,代理機構一般會建議申請人用黑白顏色申報,那么,黑白顏色申請和彩色申請該如何選擇呢? 《商標法》*四十九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規定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主要指改變注冊商標的構成要素,如注冊商標文字、字母、顏
一、概要 1、厄立特里亞位于埃塞俄比亞之北,于1993年5月24日獨立,過渡**頒布了商務注冊法,規定了在厄立特里亞通過許可從事貿易活動的商號和商標注冊; 2、關于非厄立特里亞商標注冊的細則尚不存在,商標注冊局現在只對當地企業進行備案; 3、適用申請在先原則,可受理注冊的商標類型: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 4、厄立特里亞商標注冊采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分類尼斯協定》分類;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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