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為什么要辦無船承運人資質? 根據《*人民共和國**海運條例實施細則》,*三條規定: 無船承運業務涉及到在中國境內的攬貨、交貨、代理等行為,實際上等同于在中國內進行經營,必須受到《*人民共和國**海運條例》的約束。 外國的NVOCC無論是從中國港口往國外運貨,還是要運貨到中國港口來,都要受到《*人民共和國**海運條例》的約束。 還有人要問:中國貨代選了未在交通部備案的無船承運人,要承擔什么責
辦理依據 1.《*人民共和國**海運條例》*七條 *七條 經營無船承運業務,應向交通主管部門辦理提單登記,并交納保證金。 2.《*人民共和國**海運條例實施細則》*十一條、*十四條、*二十五條 *十一條 申請辦理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提單登記的,應當向交通部提出提單登記申請,報送相關材料,并應當同時將申請材料抄報企業所在地或者外國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的聯絡機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
為進一步完善無船承運管理制度,緩解無船承運人資金壓力,**有關各方合法權益,按照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保證金責任保險與無船承運業務保證金“自由選擇”原則,經與中國保險業監督管理**協商,我部決定,在現有無船承運業務保證金方式之外,試行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保證金責任保險制度,供無船承運人選擇。自2010年11月1日起,無船承運人可選擇投保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保證金責任保險方式申請**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資格
一、國際貨運代理的概念 在我國,國際貨運代理具有兩種含義,其一是指國際貨運代理業;其二是指國際貨運代理人。 根據1995年6月29日相關規定的*二條規定“**貨物運輸代理業,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并收取服務報酬的行業” 國際貨運代理人: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
公司名: 上海新譽商財務服務中心
聯系人: 吳女士
電 話: 021-68888757-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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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上海浦東陸家嘴上海浦東中信五牛城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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